114年度報稅・租房族必看

房租可以抵稅!
租屋費用扣除額最高12萬

每年都在繳房租,但沒有申報節稅?無自有住宅的租房族,每年最多可扣除12萬房租,多數情況比標準扣除額更省稅。

💡 很多租房族不知道:房租可以列舉扣除,最高12萬/年。選列舉扣除額後,通常比標準扣除額省稅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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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除上限

每人每年最高 12 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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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方式

選列舉扣除額才能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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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條件

無自有住宅 + 自住用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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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費用扣除額是什麼?

租屋費用扣除額是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列舉扣除項目,允許無自有住宅的租房族,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將每年支付的房租列舉扣除,最高12萬元。這是租房族最容易被忽略的節稅機會。

114年度上限:每人每年12萬元

每位申報人的租屋費用列舉扣除額上限為12萬元(10,000元/月)。實際支付的租金若低於12萬,以實際金額申報;若超過12萬,只能扣除12萬上限。夫妻合併申報時,每人各有12萬上限,合計最高24萬。

要選「列舉扣除額」才能申報

申報房租扣除額需選擇「列舉扣除額」,不能同時使用標準扣除額(單身12.4萬、已婚24.8萬)。因此,只有當房租+其他列舉項目(保險費、醫療費、捐贈等)的合計高於標準扣除額,選列舉才划算。

法源依據

《所得稅法》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:「個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之費用,未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者,其房屋租金支出之扣除,全戶合計每年以12萬元為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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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條件:4個都要符合

不是所有租房族都能申報。財政部規定必須同時滿足以下4個條件,缺一不可。申報前先逐一確認,避免誤申報被補稅。

條件1:無自有住宅

申報人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(父母、子女)名下都不能有自有住宅。只要其中一人名下有房,就不符合資格。財政部會透過地政資料比對,誤報會被查到。

條件2:租屋供自住

租屋必須用於自住,不能用於營業或出租。若你在家接案或遠端工作,住宅仍屬自住用途,不影響資格。若將部分房間分租給他人,需按比例分攤,只有自住部分可申報。

條件3:租約名義正確

租賃契約須以申報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簽訂。若租約上的承租人不是申報人(例如租約登記父母名字),可能無法申報。簽約前確認租約以自己名義簽訂。

條件4:非雇主提供的免費住所

若雇主提供免費宿舍或津貼,則不符合自行租屋資格。如果雇主給你住屋津貼計入薪資,或你自己另外租屋,則可以申報自行支付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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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舉vs標準扣除額:租房族怎麼選?

申報租屋費用必須選列舉扣除額,但列舉未必比標準划算。關鍵是把所有列舉項目加總,和標準扣除額比較,選金額較高的那個。

標準扣除額 vs 常見列舉組合

114年度標準扣除額:單身12.4萬,夫妻合申24.8萬。常見列舉組合(單身):租屋12萬+保險費2.4萬(上限)+醫療費(超過保險給付部分)= 至少14.4萬,已超過標準扣除額12.4萬。只要有房租,多數情況列舉更划算。

試算公式

列舉扣除額合計 = 房租費用(最高12萬)+ 人身保險費(每人最高2.4萬)+ 健保費(實際繳納)+ 醫療費(超過健保給付,需收據)+ 捐贈(政府及公益團體)+ 自用住宅貸款利息(有房才適用)。把這些加總,若高於標準扣除額,選列舉。

範例:月租2.5萬的單身上班族

年租金30萬 → 只能扣12萬上限。加上保險費2.4萬、健保費0.9萬,合計約15.3萬 > 標準扣除額12.4萬。選列舉可多扣約2.9萬,節稅約1,450元(5%稅率)至5,800元(20%稅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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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Tax怎麼填:3個步驟

財政部eTax Portal(報稅系統)申報租屋費用扣除額,步驟不複雜,但要在正確的欄位填入,否則系統會漏掉。

步驟1:選擇「列舉扣除額」

進入申報流程後,扣除額選項會出現「標準扣除額」或「列舉扣除額」,選「列舉扣除額」。系統會自動帶入你登記的保險費等資料,但房租金額需自行填入。

步驟2:填入租屋費用

在「列舉扣除額 → 租屋費用」欄位,填入114年度(2025年1月1日~12月31日)實際支付的房租總額,最高填12萬。若有租賃契約和付款紀錄(轉帳記錄、收據),建議保留備查,財政部可能抽查。

步驟3:確認合計超過標準扣除額

系統會顯示列舉扣除額合計,確認高於標準扣除額後確認送出。若列舉合計低於標準,改回標準扣除額較省稅。有些報稅APP(如財政部官方APP)會自動幫你比較兩種方案,建議用電腦版eTax Portal核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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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個常見陷阱

租屋費用扣除額看似簡單,但有幾個容易踩雷的地方,實際申報前先確認。

陷阱1:房東不開收據怎麼辦

房東不願意開收據是常見問題。解決方法:(1)轉帳付款並保留交易紀錄;(2)有租賃契約副本;(3)申報時填入金額,財政部可能用房東的地址資料比對,但實務上申報人義務在於誠實申報。若房東不申報租金收入,財政部會比對雙方資料。建議跟房東溝通,有申報才合法合規。

陷阱2:宿舍或公司宿舍不能申報

若居住的是學生宿舍、公司宿舍、或父母名下的房子(即使你有給家用),這些都不符合申報條件。租約須以自己名義與房東簽訂,才能申報。

陷阱3:同時有幼兒學前或其他大額扣除額時要再比較

若你有幼兒學前教育扣除額(最高12萬)、或正職加班費、年終等較多的狀況,整體稅額規劃可能更複雜。建議用 twtaxcalc.com/tax-calculator 輸入完整資料,試算列舉vs標準哪種方案實際稅額較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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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Q:租屋費用扣除額的上限是多少?每月超過1萬元的租金可以全部申報嗎?

A:上限為每人每年12萬元(月租10,000元)。若實際月租高於1萬,超出部分不能申報,仍以12萬為上限。夫妻合申時,各自有12萬上限,若兩人都符合條件(但通常同住的夫妻只算一戶的房租),合計上限24萬。實務上,夫妻通常只有一份租約,由持約人申報,上限12萬。

Q:房東說不要把房租填進申報,因為他沒有申報租金收入,我該怎麼辦?

A:這是房東的義務問題,不影響你的申報權利。房東未申報租金收入是他的稅務違規,你誠實申報房租扣除額是合法的。若你因為配合房東而放棄申報,等於放棄節稅機會。建議跟房東溝通:申報租屋費用時,財政部並不會直接通報房東,但兩邊資料若不一致,國稅局可能後續比對。最穩健的方式是雙方都誠實申報。

Q:我用信用卡或轉帳繳租金,但沒有正式收據,可以申報嗎?

A:可以。財政部接受銀行轉帳記錄、信用卡帳單、Line Pay等電子支付記錄作為支付憑證。保留:(1)租賃契約;(2)付款紀錄(轉帳截圖或對帳單);(3)若被查核,提供上述資料即可。現金付款較難舉證,若有可能,建議改為轉帳。

Q:我今年一月才租房,只租了11個月,可以申報全年12萬嗎?

A:不行,只能申報實際支付的金額。如果月租1.5萬,租11個月,只能申報16.5萬中的12萬上限(仍以12萬為上限)。若月租0.9萬,租11個月,實際支付9.9萬,就申報9.9萬(未達12萬上限,填實際金額)。

Q:我和室友合租,租約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,另一個人可以申報嗎?

A:依規定,申報人須是租賃契約上的承租人(本人或配偶、受扶養親屬)。若租約只有一人名字,另一位室友通常無法直接申報。解決方案:與房東簽立「共同承租」或副約,將雙方都列為承租人,各自按比例申報房租金額。

報稅截止:2026年5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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