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滿6歲幼兒每人可扣除 NT$150,000, 兩個幼兒就是 NT$300,000
依財政部 114 年度所得稅法第17條之3規定
✅ 每位未滿6歲幼兒可申報 150,000元 特別扣除額(以當年12/31為基準日)
✅ 不影響標準扣除額——屬「特別扣除額」,可與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疊加
✅ 可疊加受扶養子女免稅額——幼兒另享 97,000元/人 的免稅額,雙重節稅
✅ 無所得上限——不論夫妻薪資多少都可以申報
配偶無薪資收入請填 0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
NT$150,000
1 位幼兒 × NT$150,000/人
未申報幼兒扣除:稅額
NT$67,660
申報後:應繳稅額
NT$49,660
*估算值,以標準扣除額計算,實際金額依個人申報情況而異
計算明細
僅計算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節稅,不含受扶養子女免稅額
| 情境 | 幼兒人數 | 節稅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單薪家庭 80萬 | 1 位 | NT$7,500 |
| 單薪家庭 80萬 × 2幼兒 | 2 位 | NT$15,000 |
| 雙薪各60萬 × 1幼兒 | 1 位 | NT$7,500 |
| 雙薪各60萬 × 2幼兒 | 2 位 | NT$15,000 |
| 雙薪各100萬 × 1幼兒 | 1 位 | NT$18,000 |
| 雙薪各100萬 × 2幼兒 | 2 位 | NT$36,000 |
| 雙薪各150萬 × 1幼兒 | 1 位 | NT$30,000 |
| 雙薪各150萬 × 2幼兒 | 2 位 | NT$60,000 |
*以標準扣除額估算。若使用列舉扣除額,所得淨額不同,節稅金額會有差異。
幼兒未滿6歲
以當年度(2025年)12月31日為基準日,幼兒須未滿6歲。2025年1月1日~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皆符合資格。
幼兒須列為受扶養親屬
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前提是,該幼兒已列為申報戶的「受扶養親屬」。記得在申報書中填入幼兒資料。
夫妻合報或分開申報均可
夫妻合併計稅時,幼兒學前扣除額歸合報申報戶。若薪資所得分開計稅,扣除額由列報幼兒為扶養的那方申報。
無所得上限,無申報上限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沒有所得限制,夫妻薪資再高都可以申報。幼兒人數沒有上限,3個幼兒就是450,000元扣除額。
可以!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(每人150,000元)和受扶養子女免稅額(每人97,000元)屬於不同扣除項目,可以雙重享有。以一個幼兒為例,邊際稅率12%的申報戶合計節稅金額達 (150,000 + 97,000) × 12% = 29,640元。
可以,只要幼兒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出生,且未滿6歲,就可以申報當年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。例如2025年11月出生的嬰兒,2026年5月報稅時就可以申報2025年度(114年度)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50,000元。
不行。以「當年度12月31日」為基準日,若幼兒在2025年12月31日已滿6歲(含),則2025年度(114年度)就不能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。但在滿6歲之前的年度都可以申報。
使用網路申報時,通常系統會自動帶入幼兒資料(已有戶籍資料)。若幼兒為當年度新生兒,記得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,戶籍資料更新後系統即可讀取。紙本申報則需確認幼兒戶籍謄本或相關出生證明,填寫在申報書受扶養親屬欄位。
依財政部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規定。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財政部核定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