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制 / 舊制即時試算 · 含免稅試算 · 114 年度版 · 免費免登入
不確定適用哪個?2005 年 7 月後才入職通常適用新制。若在職超過 20 年或入職時間橫跨 2005 年,建議向人資確認。
依勞基法,資遣費以「平均工資」計算,即被資遣日前6個月總工資 ÷ 180天 × 30天。若薪資固定,直接填月薪即可。
在同一雇主服務的年數
未滿1年的月數(0–11)
計算年資
3 年 0 個月
3.00 年
折算月數
年資 ÷ 2(新制)
1.50 個月
資遣費金額
月薪 $50,000 × 1.50 個月
$75,000 元
依 114 年度標準,每服務年資免稅 $198,000(以財政部實際公告為準)
免稅上限(第一階)
$198,000 × 3 年
$594,000 元
免稅金額
完全免稅部分
$75,000 元
應計入綜合所得:$0 元
與其他所得合併後,依累進稅率申報。建議找稅務師確認實際應繳金額。
新制資遣費(勞工退休金條例 §12)
2005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平均工資, 最高給付 6 個月(即最多計算 12 年年資)。未滿一年按比例計算。
舊制資遣費(勞動基準法 §17)
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一年按比例計算。 適用 2005 年 7 月前入職且未選擇轉換新制的勞工。
平均工資怎麼算
依勞基法 §2,平均工資 = 事由發生日前六個月總工資 ÷ 六個月總日數。 若薪資固定,直接以月薪替代即可。
本工具為估算參考,實際資遣費可能因公司薪資結構、適用制度而有差異。 稅務計算建議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,並諮詢稅務專業人士。
公司說要「資遣」,我能拒絕嗎?
雇主資遣需符合勞基法 §11 或 §13 規定的法定事由(如業務緊縮、虧損等)。 若資遣原因不合法,屬於違法解僱,可向勞工局申訴或提起訴訟,不需接受資遣條件。
資遣費和退休金一樣嗎?
不一樣。退休金是你自己(和公司)每月提撥累積的退休準備金, 放在勞工個人帳戶。資遣費是被資遣時雇主另外給付的補償金,兩者分開計算。
被資遣後可以領失業給付嗎?
可以。符合條件的話(加保達一定期間、非自願離職),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失業給付, 最長可領 6 個月,金額約為投保薪資的 60%。